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 文章来源:湖北全品律师事务所
  • 时间:2024-09-03
在婚姻关系中,如若某一方当事人坚决不愿维持婚姻状况,则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司法机关申请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经过法院充分审查后,认为双方的夫妻情感已经实质性破裂,将会依法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在诉诸法律程序进行离婚诉讼时,必须向法庭递交起诉状一式两份以及原告本人的身份证件、结婚证书等相关资料。而对于被告来说,其居住地址与常居地址若是有所出入的话,应当向被告常居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案件起诉。反之,如被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所指定情形之一的,那么原告就应在自己所居住或者常居的地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检察。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一方不同意离婚能离掉吗?
若双方情感已然破碎无修复之可能,便可寻求离婚途径。
依照现行法令,若夫妻任何一方欲解除婚姻关系,皆可透过相关组织予以妥善调解或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状。
而在人们法院受理该类案件之时,其首先需对夫妻双方情感状况进行深入了解和全面调查;
如发现两人情感确实已经破裂无可挽回,那么调解工作将被视为无效操作并依法准许离婚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婚姻关系中,如若某一方当事人坚决不愿维持婚姻状况,则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司法机关申请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经过法院充分审查后,认为双方的夫妻情感已经实质性破裂,将会依法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在诉诸法律程序进行离婚诉讼时,必须向法庭递交起诉状一式两份以及原告本人的身份证件、结婚证书等相关资料。而对于被告来说,其居住地址与常居地址若是有所出入的话,应当向被告常居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案件起诉。反之,如被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所指定情形之一的,那么原告就应在自己所居住或者常居的地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检察。

联系我们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岳家嘴山河大厦2105
电话:400-685-6769

扫一扫 微信二维码
联系我们

© 2024 湖北全品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备案号:鄂ICP备2024061116号-1    

提交法律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