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函(担任诉讼代理人用)是律师事务所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部门出具的、证明律师代理人或辩护人真实身份情况的书面函件。
律师事务所函(担任诉讼代理人用) (一)文书制作基本知识
1.文书的含义及作用
根据法律规定,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除应向人民法院提交委托代理合同外,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相关函件,以证实代理律师的资格身份。
2.文书制作要点
律师事务所函属填空式文书,按要求填入即可。
(一)文书制作基本知识
1.文书的含义及作用
委托调查函是律师事务所向有关单位出具的,请求该单位对有关事宜协助代为调查的文书。律师通过向有关单位发出委托调查函,请求代为调查相关事宜,可以节约时间和精力,具有行事简单、便捷的特点。但对于一些重要的证据收集,不宜用委托调查函,而宜由律师亲自调查。
2.文书制作要点
写作委托调查函,首先应写明委托调查的原因,如因路途遥远,可能增加委托人经费负担,或对当地情况不熟,语言不通等。然后写清委托调查的事项,以便于被委托单位进行调查。事项比较复杂或耗时、耗力很大时,在委托调查函中应注明请求被委托单位函告具体调查费用、支出数额等。
(二)格式
律师事务所函
字第 号
____________:
我事务所受理的____________事务,特委托贵单位代为调查以下事项:
1.
2.
贵单位所需收费,请函告具体数额,以便汇上。
回函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 人:
此致
敬礼 ________律师事务所(章)
年 月 日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文化大道555号融创智谷18-4
电话:400-685-6769
扫一扫 微信二维码
联系我们
© 2024 湖北全品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备案号:鄂ICP备2024061116号-1
关注
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添加
提交
法律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