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被告可以不出庭吗?
- 文章来源:湖北全品律师事务所
- 时间:2024-08-12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在离婚诉讼中,被告有权利出席法庭参加审判;若其拒绝出席法庭的,可采取拘传措施,如经拘传后仍不现身,可对其作出缺席审判裁决。
除存在意识障碍等原因导致其不能表达个人意志之外,仍须出席法庭;确实由于突发状况或其他特殊情况而无法亲临现场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陈述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离婚纠纷需要公告送达吗?
满足特定条件的话,这种方式完全可行。
公告离婚案件是指某一方的当事人由于外出下落不明的原因,导致另一方当事人不得不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在这个过程中,法院会进行严格的立案审查,确认该外出当事人确实处于下落不明状态。
接着,法院便会采用公告的方式,将起诉状副本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书,向外出当事人进行送达。
如果公告期满之后,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仍然未能出庭参与诉讼,那么法院将会按照缺席审判的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是否准许离婚的决定。
在采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的时候,必须要明确公告的具体理由以及送达的具体流程,同时还需要附上相关的文件以供查阅。
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能判离婚吗?
1、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也是有可能判决离婚的。如果对方被宣告失踪,那法院就会在对方不在的情况下判决准予离婚。如果对方没有被宣告失踪,法院则要根据原告的证据来判定判决离婚。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