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答辩状怎么写,答辩状的格式内容是什么?

  • 文章来源:湖北全品律师事务所
  • 时间:2024-07-09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人需要提交答辩状来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理由等内容进行反驳。那么答辩状怎么写呢?写答辩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律图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答辩状怎么写?答辩状的格式内容是什么?
答辩状由首部、答辩理由、尾部和附项三部分组成。
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
①标题。标题写明“民事答辩状”。
②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栏目,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
③写明答辩事由。答辩理由: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写法没有统一的规定,一定要针对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或上内诉人在上诉状中提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进行答辩,并可提出相反的事实、证据和理由,以证明自己的理由和观点是正确的,而容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
尾部和附项写明以下内容:
①呈送的机关。写为“此致”“人民法院”。
②右下方写明。答辩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③附项。注明证物、书证的名称和件数。
二、答辩状范本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         

被答辩人: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所诉欠款纠纷一案,具体答辩如下:

一、本案系企业之间因业务往来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而本案原告却以自然人___作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本案的被告主体资格明显不适格,因此被告申请法院驳回原告的起诉。

本案所称的团款,是指两个旅行社(___旅行社与___旅行社)之间因业务往来而发生的费用,而旅行社是依据          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因此,两个法人之间的欠款纠纷的诉讼主体是法人,而原告向自然人主张债权明显是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依据          的规定,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必须要有适格的被告,本案以自然人为被告,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不符合起诉的条件,根据          的规定:“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因此被告申请法院驳回原告的起讼。

二、被告对原告负的债务已经履行完毕

退一步说,两个旅行社因业务之间发生的团款纠纷而引发的债权债务关系,假使是自然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由被告(自然人)来履行偿还的义务,也已经因以下原因履行完毕:

1、原告与被告之间因互负债务而抵销了总债务之中的一部份。

既然原告因两个旅行社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而向我方当事人(被告)主张债权,也就是企业之间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而向自然人主张债权,对方(原告)就是承认了这是自然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而原告于2014年2月28日借给被告10000元(一万元),被告一直没有进行清偿的这笔债务,这也是自然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因此,两个债务之间的性质是一样的,理所应当的可以进行抵销。

2、被告用现金已经偿还了另一部分。

被告已对原告进行了四次付款。从原告收到被告的款,并写下的四张收条给被告,我们不难看出被告告已经通过现金支付的方式偿还了原告35000元的债务。

3、原告对被告剩余的所有债权已经转让给了___旅行社,并且被告已经履行完毕了此笔债务。

债权转让账单及情况说明的这组证据中我们不难看出,本是原告欠___旅行社的款,而由我方当事人(被告)来偿还的,并且原告___也同意从___欠款中扣除。因此,原告实际上是把对被告的债权已经转让给了___旅行社,并且被告已经向___旅行社将此笔债务(65700元)进行了清偿后,原告对被告的债权就已经散失了。债权债务本身是具有相对性的,被告向___旅行履行债务,是因为___旅行社从原告那里取得了对被告的债权。被告本没有向___旅行社履行债务的责任,正因为原告对被告的债权已经转让给了___旅行社,被告才向___旅行社支付了65700元。因此,原告已因债权转让的原因,而散失了对被告剩下的所有债权的主张权。

此 致

          人民法院

答辩人:         

                              

债务纠纷案件当中,答辩状并非是一定要进行书写的。而具体的答辩状的内也会因为起诉状内容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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